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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11-17 浏览次数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岳财绩〔2016〕12号

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岳阳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6〕7号)精神,推进我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岳财发〔2016〕9号)要求,现就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岳发〔2016〕7号文件明确的73个市直部门(分4个系列单位)(不含中央、省驻岳单位)。

二、考核依据

(1)中共岳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岳阳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2016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岳发〔2016〕7号);

(2)《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岳财发〔2016〕9号)。

三、考核内容

包括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及其他共6个方面的内容。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总结,对照《2016年度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表,电子版本可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绩效管理专栏”-“下载专区”下载),自行考核打分。12月12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将2016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考核自评评分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至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二)岳发〔2016〕7号文件的附件3《岳阳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2016年度市直单位综合绩效考评办法第15项,明确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综合绩效考评考核内容之一,由市财政局提供考评依据。市财政局将在各相关部门(单位)考核自评基础上,根据今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记录进行审核评分,考核结果报送市考核办作为考评依据。

联系人:岳阳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刘飞、孙欣

电  话:0730-8859935

附件:2016年度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4日

附表_2016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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