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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9-22 浏览次数

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办函〔2012〕171号)精神,决定对2014年度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绩效开展跟踪监控,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2014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财政支出,即:

(一)市直部门(单位)2014年度市级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单项项目资金均纳入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范围,填报《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1);

(二)对纳入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评范围的部门(单位),没有单项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支出,则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附件2)。

二、监控方式

绩效监控主要采取部门、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

(一)部门、单位自行监控:是指部门、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的跟踪监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健全制度,责任到人,提高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要及时掌握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填报绩效监控情况表。当财政支出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年度终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总结财政支出绩效监控情况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绩效自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报送市财政局。

(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是指财政部门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国库管理等,对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的绩效跟踪管理。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以及绩效运行信息采集、汇总分析的途径和资金运行的动态纠偏机制等方式不定期对有关财政支出进行跟踪抽查,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促使部门、单位改进实施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监控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绩效监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措施,要明确责任科室,确定专人,尽快将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反应监控中的有关问题,加强与我局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密切配合,共同促进该试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三)积极探索。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待,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机制,认真抓好绩效监控试点工作。要不断积累经验,完善管理机制,由点及面,逐步扩大项目执行绩效跟踪监控范围,为今后全面推进绩效监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资料报送

(一)各有关部门在10月10日前,收集汇总前三季度预算执行和资金运行情况,填写绩效监控情况表(见附件1、2,可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绩效管理专栏”-“下载专区”下载,地址:http://yyczj.gov.cn/Html/yusuanjixiao/xiazaizhuanqu/),连同电子文本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审核,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二)归口业务科室审核完毕后,于10月15日前将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报送资料连同电子文本送绩效管理科。

(三)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绩效跟踪监控工作过程中需要衔接事项,请及时与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730-8859935,联系人:刘飞、周雨。电子邮箱:yysjpk@sina.cn。

 

附件:1.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

附件1-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xls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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