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财绩〔2012〕1号
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市直部门预算
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岳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3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岳市财预〔2012〕36号)的有关要求,现就2013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申报范围
由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所有需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以及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其他专项资金,均应按要求编制和报送预算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申报内容和要求
绩效目标申报内容主要是衡量专项资金支出的预期产出、预期效果、服务对象或受益人满意程度和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的相关绩效指标。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限等,预期效果包括达到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填报的绩效目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益和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以定量表述为主,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来体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测量性。
(三)合理可行。设定的绩效目标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符合客观实际,经努力可以达到。
(四)相应匹配。绩效目标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预算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执行和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各预算部门和单位作为绩效目标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性,增强绩效观念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201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二)规范申报,确保质量。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一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各市直单位应按照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的要求,在充分论证和测算的基础上,科学设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确保绩效目标合法合规,符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要求,体现单位职能、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反映项目资金特点和实施内容,涵盖质量、成本和效果等方面的目标任务,实事求是反映项目预期绩效水平。
(三)精心组织,按期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布置,抓紧落实本单位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材料格式、内容和质量等符合规定要求,并按时报送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四、时间安排和报送要求
(一)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所有需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由项目单位于2012年12月10日前填制《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版本一式两份分别报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和归口管理科室,对部分暂时难以分解细化到项目单位和具体内容的项目,由主管部门统一按要求申报绩效目标,并将相应的电子文档发送至外网电子邮箱yysjpk@sina.cn。
(二)纳入部门预算的10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由项目实施的预算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和报送时间,在预算编制“二上”时,通过部门预算系统单位版1.0填报《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打印一式两份纸质版本分别报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和归口管理科室。单位在报送2013年部门预算时,如果不填报《申报表》,财政将视同放弃此项目,不安排预算经费。
财政预算经市人大审议批准后,由市财政局在部门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绩效目标。
各市直单位在组织实施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需要衔接事项,请及时与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联系。
联系人:岳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 周雨
电 话:0730-8859935
附件:1、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3、《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样式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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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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