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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市财绩函〔2013〕7号)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3-10-08 浏览次数

 

岳市财绩函〔2013〕7

 

关于继续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运行

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今年二季度末,市财政局下发了《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的通知》(岳市财绩〔20135号),对2013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按照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从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情况。为继续做好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工作,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绩效理念,现将三季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控范围

  2013年度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即预算安排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专项资金和需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都是绩效运行跟踪监控范围。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对三季度项目执行和资金运行情况认真开展自行监控,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有关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填写《专项资金绩效监控情况表》(见岳市财绩〔20135号文的附件,可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绩效管理专栏”-“下载专区”下载,地址:http://yyczj.gov.cn/Html/yusuanjixiao/xiazaizhuanqu/,在1015日前一式二份连同电子文本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审核,书面与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一致。

  (二)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汇总后,将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报送资料连同电子文本送绩效评价科。

  (三)因特殊原因不能填报表格资料的,如项目已取消、资金未到位且项目尚未开工等情况,有关部门需提供签署公章的纸质说明,报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备查。

  (四)在部门、单位自行监控的基础上,财政部门将抽取部分项目,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核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控。监控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视情况报市政府。

 

  联系人:岳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 周雨

  电 话:0730-8859935

  邮 箱:yysjpk@sina.cn

 

岳阳市财政局   

20131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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