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财绩〔2013〕10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1〕433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岳政办函〔2012〕171号)精神,推进我市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今年3月出台了《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岳市财绩〔2013〕3号)。按照办法要求,现就2013年度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岳发〔2013〕4号文件明确的78个市直部门(单位)(不含中央、省驻岳单位)。
二、考核依据
(1)《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2013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岳发〔2013〕4号);
(2)《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岳市财绩〔2013〕3号)。
三、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领导、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及其他共7个方面的内容。
四、其他事项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201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总结,对照《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表,电子版本可到市财政局门户网站的“绩效管理专栏”-“下载专区”下载,地址:http://yyczj.gov.cn/Html/yusuanjixiao/xiazaizhuanqu/6999453041606.html),自行考核打分。12月10日前,各有关部门(单位)将2013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报告、考核自评评分表及相关佐证资料报送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电子文本发送至绩效评价科电子邮箱,电子文本的内容必须与书面一致。
(二)岳发〔2013〕4号文件明确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范围,由市财政局提供考评依据。市财政局将在各相关部门(单位)考核自评基础上,根据今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记录进行审核评分,考核结果报送市综合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考评依据。
联系人:岳阳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 周雨
电 话:0730-8859935
邮 箱:yysjpk@sina.cn
附 表:岳阳市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岳阳市财政局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