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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4-02-13 浏览次数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财绩函〔20143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2014年是我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要求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加快构建“六位一体”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扩大到各层级预算单位。主要工作要点如下:

一、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所有市州、县市区都要对一定资金额度以上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编制的必要条件。2014年预算编制时没有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要选择一批预算单位补报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在编制2015年预算时,要将预算单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随部门预算一同上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

二、探索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对预算支出行为过程进行监控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部门和单位落实支出责任,加快执行进度。

三、积极推进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一是扩大预算单位自评范围。所有一级预算单位原则上要确定12个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有条件的可对更多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二是突出重点评价。要选择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农业、交通、科技等项目进行重点评价。市州财政局要向省财政厅报送35个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不含上级布置的项目,下同),省直管县市财政局要向省财政厅报送2个以上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非省直管县(区)财政局要向省财政厅报送1个以上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三是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各市州要选择23个预算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并向省财政厅报送评价报告。

四是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五是配合做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

四、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一是建立健全绩效报告机制。市县财政局要向省财政厅提交预算绩效报告;向同级政府报告本级预算单位和重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逐步在财政和预算部门网站上公开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是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政府绩效评估的有机结合。将本地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是建立健全约谈和问责机制。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够主动,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且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部门,要主动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五、夯实预算绩效管理基础

要加快制定本地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出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具体管理办法。要加强财政系统内部人员、预算部门财务人员和中介机构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六、完善组织机构

要成立、调整、充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落实财政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责。市州财政部门原则上要有专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并加强人员配备。县级财政部门要创造条件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未单独设立或暂不具备条件设立预算绩效管理机构的,要明确工作职责,在预算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湖南省财政厅 

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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