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财政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的要求,围绕“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探索模式、建立体系”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以省级带动市县,力促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工作机制的健全。
一、初步树立了结果导向的绩效理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各部门(单位)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责任意识,各部门(单位)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资金支出的责任和成本。如:省海洋与渔业厅在重点工作绩效评估中成功导入和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探索政府管理的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省科技厅将项目预期绩效作为评审的一个重要因素,并在专项资金二次分配环节建立专家评审制度。
二、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先后印发了《海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操作指南》、《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操作指南》、《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内部协调暂行办法》和《海南省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资金和项目范围,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
三、增强了财政资金管理科学性。一是通过开展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二是通过对财政支出科学性、效益性和管理水平的评价及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促进了部门(单位)强化内部管理,提高了预算项目的规划性和可执行性,加强了项目跟踪监控,有力地推进了预算执行进度。
四、基本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一是研究制定出了包括《项目逻辑模型表》、《项目绩效目标表》和《立项评级表》等一套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文档体系,建立了事前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机制;二是根据绩效运行监督的关键点,通过各预算部门(单位)自查、财政部门重点检查,建立了事中绩效运行跟踪监督机制;三是通过项目单位年度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建立了常态化的事后绩效评价机制;四是通过及时反馈、通报和上报评价结果,建立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