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全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省财政厅厅长 史耀斌
(2012年9月21日)
尊敬的守盛省长,作斌副主任,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就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守盛省长亲临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作斌副主任出席会议,充分体现了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根据会议安排,我向大家通报一下今年以来我省的几项预算管理改革情况,并就如何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讲几点想法。
一、我省预算管理改革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 “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的理念,积极创新预算管理机制,着力开展了部门预算公开、调整超收收入管理、整合规范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等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工作,让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益,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一)推进省级部门预算公开。我们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启动了省级部门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工作。7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等26个省直部门已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2年部门预算,并同步公开了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调整和规范省级超收收入管理。经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从2012年起调整省级超收收入管理办法,由现行“当年超收、当年使用”改为“当年超收、下年使用”。当年预算执行如实现超收,除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必须安排的支出外,原则上不动用,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根据需要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出资金,纳入年初预算盘子统筹安排。调整和规范超收收入管理,实行先批后用,有利于增加年初预算的财力来源,扩充年初预算盘子规模,提高年初预算的调控能力和到位率,缓解支出均衡安排与超收实现滞后的矛盾,避免出现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
(三)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2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91.7亿元,基金预算安排108.1亿元,加上预计中央补助,专项资金规模将超过1300亿元。为了进一步优化财政专项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政府决定按照“集中财力,保障重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创新管理,注重绩效”的基本原则,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前,整合规范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各部门将按整合后的专项编报2013年预算。
(四)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试点。成立了湖南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出台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的一系列制度办法。组织省直部门对2011年度29个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评价,并对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担保体系建设省国库调度资金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使用绩效进行了重点评价。对27个省直单位2012年度的27个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资金总额达28亿元,并且作为一个新增指标项目,纳入了省委、省政府对相关省直单位的绩效评估范围。同时还建立了中介机构库,进行了业务培训。省直各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单位的工作也很积极主动,如省林业厅、省金融办等单位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省水利厅举办了全系统的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省经信委、教育厅、民政厅、科技厅、新闻出版局、安监局、药监局、移民局和粮食局等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扎实认真。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及政府有关部门也积极行动,采取有力措施,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大部分市州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株洲市早在2005年还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长沙、株洲、岳阳、益阳、郴州、衡阳和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单设了绩效评价科,宜章县、湘潭县、麻阳县等30多个县市区财政局单独设立了绩效评价股。岳阳市财政局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长沙市、株洲市率先实现了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已呈星火燎原之势。
二、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文件精神,“十二五”期末,全省各级都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实行比较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必须围绕这一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一)形成一个机制
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加强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这一要求,努力形成政府主导,财政牵头,预算部门具体执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财政部门要把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当前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既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又要加强检查、考核,发挥好指导、监督作用。预算部门要明确内部职责,将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两个体系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要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出台各级各部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中介、专家、数据库和档案等管理办法。要加强业务规程建设,制订系统、规范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规范操作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
二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首先要明确绩效评价主体,强化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绩效评价主体职责,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二要完善评价方式方法,逐步建立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多种绩效评价方式;科学合理地运用成本效益分析、公众评判等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三要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加快绩效指标研究设计,尽快形成包括各类支出,符合目标内容,突出绩效特色,细化、量化的绩效指标,实现全省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共建共享。
(三)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意见明确规定,从2013年开始,省级专项资金全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在2013年的省级预算编制中,省直一级预算单位需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资金和其他500万以上的专项资金都必须申报绩效目标;没有以上两类专项资金的一级预算部门,也要选择一个专项资金编报绩效目标。省财政厅将对预算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申报规定的,要求报送部门进行调整、修改,审核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在财政预算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作为预算执行结束后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市县两级要比照省里的做法,相应地开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预算部门作为绩效自评的主体,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绩效自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要着重组织开展重大民生支出项目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和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着重选取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众普遍关注,社会影响深远的重大民生项目开展重点评价,将涉及“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节能环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支出项目纳入重点评价范围;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结构、重点支出保障、实际支出绩效、预算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从整体上反映部门资源配置、职责履行等情况。省财政厅还将根据财政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县级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通过对重点支出保障程度、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和财政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促进县级财政部门优化支出结构,合理确定保障范围,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是认真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工作。当前,一要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预算执行单位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二要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机制。财政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优先考虑和重点支持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项目,减少绩效评价结果差的部门项目资金安排,取消无绩效或低绩效项目,优化资源配置。三要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财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绩效办衔接,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评估范围,作为实施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四支队伍
一是健全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市州财政局要有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县级财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职责,有专门人员从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是培育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队伍。各预算部门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职能职责,确定牵头机构,将有关业务处室同志组织起来,联合开展工作。
三是组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队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需要引入专家参与。财政部门要建立起覆盖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专家学者库,要积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行业咨询等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前,省级预算绩效管理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正在筹建,省财政厅已经确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可受托独立从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直接从中选取中介机构委托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四是建立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队伍。要研究建立由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以及专家学者、社会公众代表组成的预算绩效管理监督指导队伍,主动接受他们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机构的作用,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同志们,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守盛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培育绩效管理文化,扩大预算绩效管理的社会影响,共同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开创我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新局面,为深入推进“四化两型”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