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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财评业务协作评审单位准入备案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1-11-25 浏览次数

内部呈批件
 

                                                            
岳阳市财政局
关于财评业务协作评审单位准入备案
的通知
 Cjps-B10-012
 
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为规范市财政性投资评审业务的委托与监管行为,切实提高财政投资评审(简称:财评)质量,现就财评业务协作评审单位准入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准入备案制。自2010年12月30日起,自愿参加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的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认真填写《岳阳市财评业务协作评审单位准入备案单》,经市财政局评审办组织考察、培训等程序审批后准入备案。未经准入备案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与造价工程师,不得参与财评工作。
 二、调整考核淘汰制。对准入参与财评业务工作的造价咨询机构、造价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等,实行跟踪考核淘汰制。即:出现下列(10项)情况的,后续一年剩余时间内不得委托评审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下年度参与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评审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核细则(10项):①评审报告结果没有进行二级或二级以上复核的;②不到现场认真进行真实性核实的;③不采用已评审同类项目、同种类材料的指导价、财评共价平台等随意低价高套、乱列价格的;不按规定取费和调整费率的;④对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价出现明显错误,未及时提出调整说明的;⑤弄虚作假胡编乱造评审报告的;⑥造价咨询师和造价咨询机构其他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钱物,损害国家利益的;⑦未按廉政自律承诺书履职尽责执业的,以不正当方式竞争扰乱评审市场的;⑧委托未准入备案的技术人员、挂靠人员,或替换他人执业虚假盖章的;⑨内部管理混乱,原始记录、档案等资料不齐或丢失的;⑩不按要求报送评审报告和工作情况的;在评审工作中不服从监管考核的。
 附件:
 1、岳阳市财评业务协作评审单位准入备案单;
 2、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廉政自律承诺书(样本)。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抄送:岳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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