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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评审工作总结
编稿时间: 2013-12-18 来源: 岳阳市财政局 
 
 

 一、工作回顾

     2013年以来,岳阳财政评审办在省厅评审中心领导指导下,以市财政局党组年初部署的“拓展财政投资评审领域,推进财政投资评审改革”为主题,着力完善复审流程,互通评审信息,规范评审行为。

(一)、有序开展评审工作,核减成效显著。

1、进度与绩效。今年受理评审项目48322.4亿元,完成评审项目46421.8亿元。累计审减财政资金4.16亿元(约19.1%);审减率相对上年下降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项目单位)建立了初审机制,加大了初审力度。

其中:受理王家河综合治理工程清单控制价评审2.16亿元, 审定投资预算1.46元,在项目初审审减10%的基础上,再次审减不合理总价7000万元,审减率达32%以上。

2、委托与支出。评审业务实施抽签29批次,19家单位参与抽签总数222个,折合抽签参与数为7/批次,中签评审总额6.51亿元;受理评审时效质量投诉为零;在评审专项经费中均衡支出协作咨询费450万元。折合支出经费1元,完成评审500元,节约资金100元以上。核减就是节支,节支就是增效,评审成效显著。

(二)、延伸评审工作触角,拓展评审领域

1完善城建项目评审机制。今年初,我办借助《岳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实施近半周年契机,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建项目评审机制的函》:将财政投资评审延伸至政府性投资评审领域,并提出由建设单位建立初审机制,直接对接“三审,促使建设单位自觉加强建设投资控制管理,得到了市领导的肯定。这一举措化解了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多年来所面临的 “责任评审”及“评审经费”等风险困惑,增强了分权制约,共担风险责任意识。

2、加大财政评审宣传力度。我科协同局政府采购办、集中支付局,在2013年全市财政预算单位工作座谈会上,印发了《关于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函》等有关财政评审系列文件与管理制度320份。得到了全市财政预算单位及市属八个投融资主体单位分管财务工作人员的正能量反响。相对上年,投资评审工作扩展的领域涉及到旧城改造、保障房及资产整体购置等投融资项目的评审。

(三)、共建财评系统信息资源,合力互动评审

 1、系统培训。财政评审要在发展中创新。上半年,我科举办了为期一天的全市财评系统(13个县市区50人)业务骨干培训,新编辑印发评审工作培训指南50(32万字);上半年,我科在财评系统内举办了第一期岳阳“财政评审?君山杯”征文竞赛活动,本次征文活动得到了市财政局党组领导的高度重视,县市区财政部门积极响应,特别是财政评审系统工作人员,踊跃参与。我科已将收集的26篇征文,编辑成《岳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系统参赛作品选集》一册,整体上报省厅财评中心,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赞赏,为系统内评审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提供借鉴参考。

2、备案考核。年初,我办协同局监察室,组织岳阳楼区、开发区、君山区财评工作人员,完成了一年一度的评审机构备案与考核工作。对自愿参与市区财评业务的17家咨询单位进行了检查与评比,并重新对30家中介机构进行了入库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单位下达了整改通知,并暂缓业务安排。

 3、信息平台。我办协同县市区财评中心,定期将已实施、或正在评审的招标控制价清单加以整理,以财政投资评审计价参考平台的形式,借助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岳阳工程造价》予以滚动发布。已编制通用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参考平台(29)期(3073)个清单子项。

4、警示教育。我办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坚持一岗双责,廉洁从事。今年8月,我办全员参加,并组织全市财评系统(13个县市区的分管领导、评审主任及骨干)50多人,集中赴君山建新监狱,进行现场警示性廉政教育,听取了职务犯罪劳教人员带着泪水诉说的亲身悔悟,对自己及对所有在职评审工作人员的震动与启示很大,警钟长鸣在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协作评审单位入库程序有待完善。下一步将比照政府投资项目小额工程“政府采购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延伸,将协作评审单位入库实施定点采购;防范业务委托与绩效考核的廉政风险。

2、协作评审绩效考核机制有待完善。以定点为契机,加大评审计价标准化与信息化平台建设,尽可能降低评审过程的自由裁量权,防范绩效不均衡考核风险。

三、下年度工作思路。

2014年,评审工作思路是:拓宽财政投资评审领域,增强自审监管能力,重点开展“评审行为规范化主题活动,进一步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

 (一)、加大评审职能外延影响力,力求应审尽审。

 当前,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尽管有所起色、有所发展,但主要集中在市直财政投资预算支出项目的预算,及城建工程预结算领域,相对省内先进市州还存在差距。全市还有大量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交通、水利、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还未完全纳入评审范围。株洲、常德、郴州等市的评审范围已从预算内投资到预算外资金、政府性融资等所有财政性资金的评审,收到了良好效果。

 下年度,为进一步拓宽财政投资评审范围,要加大财政投资评审有关制度的宣传力度,逐步将住建、交建、旧城改造等建投项目,以及电力、通信等垄断部门实施的财政性投融资的项目纳入评审范围。同时,对那些有限竞争行业指导价格的设计费、监理费、勘察费、规划费、审图费等计费项目,在国家指导价格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做不同比例下调规定,在各项工程之间统一标准,并以此为最高限价,使项目支出管理更切合实际,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的全覆盖,为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创新评审分权制约执行力,规范评审行为。

  财政评审要积极为财政投资监管积极补位,加大监管执行力。针对财政项目管理新情况、新变化多的特点,要把握关键节点,前移评审关口,变事后评审为事前评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警,变单项监督为全方位监督。同时,将投资评审与项目建设服务结合起来,通过每一次评审,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堵塞漏洞、规范项目管理。即通过评审倒逼效应,实现评审一项、规范一方的效果。

 下年度,内部评审管理将推行“三审三商”制。即在外部实施三审 “建设初审、财政复审、审计终审” 基础上,构建内部“三审”:外委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初审、财政评审稽核自审人员复审、疑难问题专家组及主任会审的“三审”制,并延伸实行评审结论内部研商、评审初步结论与项目单位协商、投资方案变动会商的“三商”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强化评审质量控制。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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