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忘却的纪念
—关于开展“9·30”烈士纪念日活动的倡议书
在中国改革进程的各个历史时期,涌现出无数为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无私奉献的烈士。他们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创造了美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有功于国家、有功于人民。为此,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为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引导我局青年干部职工缅怀烈士功绩、弘扬烈士精神,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向全局干部发出如下倡议:
1、开展网上祭奠。在烈士纪念日当天,在国家公祭网、青少年爱国主义网和“血铸中华”、“民族魂”等专题网站以及各门户网站论坛组织的新媒体平台上参与网上献花、留言、点蜡烛等祭奠烈士、缅怀烈士的活动。
2、积极开展丰富的主题活动。在烈士纪念日前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等主题,通过祭扫烈士陵墓、参观陈列展览、报告会、演讲会、宣誓仪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烈士英雄先进事迹、弘扬烈士英雄崇高精神。
3、开展志愿服务。在烈士纪念日前后,以志愿服务、义务劳动的形式开展学习先烈活动,通过参与维护纪念设施、清扫纪念地环境卫生、制止人为破坏和污损烈士纪念设施行为等活动,学习革命烈士坚持真理、大公无私、服务人民高尚情操和优秀品质。
时代需要烈士精神,社会呼唤烈士精神,同志们,让我们继承和发扬烈士精神,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上自己的力量。
岳阳市财政局团委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