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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建立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7-11 浏览次数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涉及财政部门各项改革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建立有关落实改革责任制度。主要包括:

一、成立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长:邹三友  党组书记、局长

  员:方新群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洪建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建伍  党组成员、副局长

        谢建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继祥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副局长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羊卫东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向阳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改革办)设局办公室,由洪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日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分线负责、对口联系工作制度

1、市行政机构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编办行政机构编制科)

牵头联系领导:邹三友;牵头科室:预算科;联络员:李昶;参与科室单位:综改办、乡财科、行资处、支付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

2、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政研室调研科)

牵头联系领导:熊建伍;牵头科室:企业科;联络员:何珊明;参与科室单位:预算科、国库科、税政法规科、金融与债务科、政法采购科、绩效管理科、财监科、城建资金中心、财源办、支付局、非税局、行资处、各部门预算管理科

3、市农村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政研室文稿科)

牵头联系领导:谢建华;牵头科室:农业科;联络员:周文;参与科室单位:金融与债务科、综改办、乡财科、农开办、各部门预算管理科

4、市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政研室信息科)

牵头联系领导:方新群;牵头科室:行政政法科;联络员:周继恩;参与科室单位:预算科、税政法规科

5、市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政研室党刊科)

牵头联系领导:  坚;牵头科室:教科文科;联络员:王清东;参与科室单位:预算科、企业科

6、市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政法委办公室)

牵头联系领导:周继祥;牵头科室:社保科;联络员:王涛;参与科室单位:行政政法科、预算科、教科文科、综合科、经建科

7、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政研室信息科)

牵头联系领导:洪建军;牵头科室:经建科;联络员:胡春江;参与科室单位:预算科、农业科、政府采购科、综合科

8、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牵头联系领导:方新群;牵头科室:行政政法科;联络员:周继恩;参与科室单位:预算科、国库科、绩效管理科、金融与债务科

9、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联络办设市纪委办公室)

牵头联系领导:方新群;牵头科室:行政政法科;联络员:周继恩;参与科室单位:预算科、外经科、行资处

三、工作规则

1、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财政局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局党组常设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财政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和落实涉及全市财政部门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推动、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贯彻落实财政改革政策措施。局改革领导小组实行集体讨论重大问题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领导小组实行组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分工,分头抓工作落实。

2、牵头联系专项小组工作规则。承担领导小组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参加市专项小组工作会议,对接市专项小组工作安排;研究提出市专项小组涉及财政部门工作任务意见;协调、组织、督促相关科室单位落实牵头专项小组改革任务;按厅改革办、市专项小组联络办及局改革办要求,及时报送涉及财政部门领域改革工作要点、计划、实施方案,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开展涉及职责领域改革事项的调查研究,研究提出需提请局领导小组研究的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等。

3、局改革办工作规则。局改革办是局党组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局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开展财税改革有关问题的研究,汇总提出财政部门年度改革方案,协调督查科室单位落实改革任务,负责向市委改革办和省厅改革办的情况汇报、具体事项请示、资料报送等工作联系;负责局内各对口联系科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负责我局改革工作的值班联络、会议组织、资料管理等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市委改革办、省厅改革办和局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及时沟通各方面改革进展情况和动向,研究有关问题,推动相关部署落实;负责完成市委改革办、省厅改革办和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改革事项。

岳阳市财政局         

201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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