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调研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要求及我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就开展调研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体: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各科室、单位参加。
二、调研地点:原则上在市局各班子成员的县市区联系点。如有需要,也可以另行选择。
三、调研内容:
(一)征求县市区对市局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四风”问题的意见,对我局搞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建议;
(二)基层财政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三)围绕财政工作大局开展调研。可从以下课题中自选1—2题。
1、落实民生政策,加强财政惠民资金的监督管理;
2、整合涉农资金,提升使用效益;
3、支持新兴产业,培植财源,促进财政增收;
4、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公开工作,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
5、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
6、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
7、搞好新形势下的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等工作;
8、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9、理顺财政体制,转变财政职能,完善财政省直管县改革;
10、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法制建设。
四、调研要求:
1、在4月下旬前完成,调研时间不得少于3天。
2、根据调研情况,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字数在3000字左右,于4月下旬交局活动办。
3、调研必须深入基层一线,不得以电话代替走访、以听汇报代替看现场、以察看县市区乡机关代替深入基层考察。
4、调研要轻车简从,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
岳阳市财政局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