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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奖励的公告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09-07-24 浏览次数

关于“小金库”治理举报奖励的公告

 

   为鼓励举报小金库,得到社会的支持与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举报奖励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小金库主要包括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以学会、协会、科研所等名义收取或摊派所取得的资金设立的小金库;单位违规以其他方式设立的小金库

二、举报的小金库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举报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90天内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逾期视同放弃奖励。

三、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无法证实举报人真实身份、举报内容缺乏事实根据等情形不予奖励。

四、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机构严格为其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举报人自公告之日起至1020日止可以下列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07308841263

举报网址:yyczj8841263@163.com

举报通信地址:岳阳市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财政局院内)。

特此公告。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0九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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