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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17〕38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

王文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将其作为民生实事工程,纳入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考评指标体系。

一是落实政策。2005年至今十多年来,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44号)、《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市各级各部门全力推进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全市纳入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的总人数达378.9万人,占农村人口的83%,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13.93亿元,市级财政配套0.5亿元,兴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115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加强管理。市政府先后印发《岳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水源保护工作的通知》、《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等对农饮安全工程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按照专户专帐、预决算评审、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规范资金管理。

三是规范运行。印发《岳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我市“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化验室建设的通知》等,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工作及其管理机构,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维修养护专项资金主要通过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和水费提留等途径筹集,在县级财政设立专账管理、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市级财政2016年和2017年通过专项预算分别安排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配套及运行维护专项经费130万元和150万元。

对于您提出的有关逐步增加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向上级反映,争取更大的支持。同时加强对县市区财政部门筹集和管理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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