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政协提案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37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17〕47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

张卫良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保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对于《提案》中各项建议,我们将配合市人社、市民政局,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社保问题的调研工作,了解实情,积极作为,切实改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条件及退休后生活保障。

2、宗教团体专职人员社保由财政预算安排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有困难的宗教团体专职人员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可由县区民政局从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予以适当补助。

3、市财政将积极配合市、区民政部门做好宗教教职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对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教职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生活确有困难的教职人员,由区民政局通过临时救助、财政补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符合农村五保供养条件的教职人员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同时做好资金安排,履行市对区的配套义务。

4、在宗教场所的公共服务投入上,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近115万元,主要包括宗教困难人员补助、宗教团体换届经费、宗教工作特殊经费、宗教突发事件经费、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和相关宗教活动经费等,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宗教保障和事务管理上的困难及问题,保障了宗教活动正常开展。

由于市级财力有限,亟待解决的民生事务很多,您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无法一次性解决,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在市级财力状况好转,财力允许的情况,逐步加大对宗教事务的投入。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您将办理结果转告附议者,以便附议者了解情况。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