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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4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

丁湘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提取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市县各级财政逐年大幅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是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筹集、专项用于地方水利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我市水利建设基金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提取和使用。一是按政策要求提足。按照《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湘政发〔2011〕27号)第三条规定,我市水利建设基金的来源包括五个方面: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排污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中提取3%,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中提取3%,从城市维护建设税中按15%的比例划转水利建设基金,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生产、经营收入的0.6‰缴纳水利建设基金,省国土厅返还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划转水利建设基金。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由市财政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筹集,分别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预算科、国库科按预算计提划转,做到了“应提尽提、应划尽划”,2013年-2014年分别计提划转9322万元、13861万元,其中按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3%提取分别为:1622万元、6004万元。并且按政策从河道采砂权出让价款中提取5%的河道砂石收入征收管理费也大多用于县市区河道堤防工程和水利项目建设。二是按专项预算用好。市本级水利建设基金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编制专项预算,并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后执行。如:2013年针对特大干旱曝露的一些新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骨干山塘改扩建工程建设,全市共完成骨干山塘改扩建1000口。2014年在全市开展以沟渠疏浚为重点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百千万”工程(100个机埠、1000口山塘、50万米沟渠),有效提升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抗旱减灾能力。近两年连续安排市辖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配套,解决市辖区14.2万农民饮水不安全问题。据统计,2010年-2014年市县财政累计投入水利建设资金26.32亿元。后段,我们将积极争取,加大对农田水利建设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岳阳市财政局农业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6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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