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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

王志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打造“阳光财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本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提出的非常必要,也是我们财政部门一直努力的方向。近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加强阳光财政建设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目前已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

1、受市政府委托,我局邹三友局长在每年“两会”上所作的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报告,预算编制不断细化,包括基本支出和具体安排项目名称,并且发到了每个人大代表进行审议;专项资金预算具体细化到项,范围包括了专项资金(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且近两年来,市本级部门预算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总体比较满意,近年的预算报告和部门预算都顺利通过,部门预算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审批之后,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报告均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政府组成部门将部门预算批复表原文(含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2、近年来,我们坚持财政公开,致力打造阳光财政。主要是做到了“三公”:一是公共。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聚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加大了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二是公正。始终将公正公平看作当家理财最为可贵的品质。在理财过程中,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年终决算,充分贯穿公正性,单位找也好,不找也好,一碗水端平。财政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已成为正常的工作,各预算单位也很少上门申请经费了。这也正是公正理财带来的效果。三是公开。我们坚持开门理财、民主理财,不断揭开财政的神秘面纱。比如在部门预算编制上,我们坚持“两上两下”编制程序,与部门单位间充分沟通,编制前上门听取意见,编制中面对面交换意见,编制后又召开通报会,只要不涉密,我们都予以公开。

3、过来在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上,我们严格按程序办事,并做到了及时向市人大、政协报送情况。预算(草案)、年终决算(草案)出来后,我们按既定程序和法定程序报审。这些程序包括市政府常务会、市财经领导小组会、市人大常委会。同时,每次预算、决算方案出来前,我们都到市政协上门汇报和征求意见,近两年每年至少两次以上。2014年,根据市政协工作安排,对2013年及2014年民生支出情况进行了专项民主评议,还选取了城市公交更新、南湖治污、城市渍水整治、中职免学费、科技馆项目、福利院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进行了调研。

4、2014年我们下发了《岳阳市财政局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岳市财预〔2014〕12号)及《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填报2014年市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的通知》(岳市财预〔2014〕21号),对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进行了要求,并首次单独编制了“三公”经费预算,为在2015年公开“三公”经费预算打好了基础。

5、建立了财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机制,由局办公室统一对所有规范性文件及财政信息进行清理规范,对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在财政局门户网站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根据相关部门及人员申请及时公开。

二、提案建议回复与后段工作打算

我们知道,在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上,也还存在一些不足。非常感谢您的宝贵建议。

1、我们将继续把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阳光财政作为大事来抓。主要措施:一是提前编制预算,进一步细化完善;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们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财政信息,继续将通过审批的部门预算以更明细的方式公开;三是逐步推进项目听证和论证,对于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财政项目以及社会和公众高度关注、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项目,财政部门将采取专家论证和公众听证的形式进行项目论证。

2、积极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建议尽快出台我市财政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明确公开责任,公开范围、格式等,以更严格的制度保障财政信息公开。

3、加快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对市直各部门填报的“三公”经费进行认真梳理、金额核定,确保市级“三公”经费预算和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在2015年全部公开。

4、对财政预算执行等情况,我们将及时向市政协报告,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岳阳市财政局预算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昶,0730-8843080

抄送:市政府办,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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