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市政协提案

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16〕29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7-14 浏览次数

易拓新等委员:

您《关于农村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要注重生态环保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农业综合开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各项政策要求,以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主要目标,坚持田、水、路、林、山综合治理,水利、农业、林业、科技措施综合配套,将项目区打造成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累计投入财政资金7.7亿元,共打造高标准农田50.7万亩。通过项目的实施共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2.3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16.65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75万亩,年节约水量388.5万方,增加林网防护面积1.65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7平方公里。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在项目实施时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生态环境”,十分契合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际,近几年我市农业综合开发在注重提升工程质量的同时,牢固树立环保理念,提高生态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将保护生态环境落实到项目建设各个环节中。

一、项目规划设计遵循生态保护原则。我们从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就注重生态保护,一是加大主干渠道和主要水源工程建设比例,集中资金解决制约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突出性问题,减少田间工程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工程建设对农田生态系统的破坏,目前田间工程投资比例严格控制在30%以下。二是田间渠道均按要求设置生物通道。三是坚持选用生态环保型建筑材料。如排水渠采用植草砖、干砌石衬砌;堤坝护坡采用格宾网或雷诺护垫等衬砌方式,不仅经济耐用而且非常环保。2015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保建筑材料共投入2560万元。

二、在项目施工中,建立环境保护体系。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施工区域内的植被、古树木尽量做到保护到位,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加强开挖边坡治理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施工活动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多措施综合治理保护农田生态系统。我们坚持林业措施、农业措施、科技措施综合治理。如2015年,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农田防护林2200亩,土壤改良4.68万亩,生物农药技术示范推广4000亩,保护和改善了农田生态系统。

四、严格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项目绩效评价制度。我们依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做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加大对增加农田林网防护面积、治理水土流失和改善环境等生态效益方面的绩效评价力度。

虽然,农业综合开发在保护农田生态环保工作方面作了一定的工作,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保护农田生态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在农田生态保护的工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学习相关部门在农田生态保护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农业综合开发生态保护的新途径、新方法。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中,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宣传力度,积极争取项目区群众的支持;在项目规划设计中,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原则,实现生态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生态保护措施;在项目管理中,进一步严格环境评价制度。力争使农业综合开发在造福百姓的同时,保护好农田生态环境,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谭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钟肯 0730—8853003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