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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16〕27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7-14 浏览次数

袁亚宏委员:

根据市人大、市政府有关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要求,我们作为协办单位对袁正宏委员提出的《关于将永济垸纳入洞庭湖湖区城市防洪范围加大市级投入的建议》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云溪区城市堤防建设和水利建设,并且逐年加大市级投入力度。一是安排城市堤防建设补助专项。近三年安排云溪区城市堤防建设补助230万元(2014年63万元、2015年76万元、2016年91万元)。二是安排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专项补助。市财政考虑云溪区城市堤防建设的实际,2015年通过市级小农水专项资金向云溪区适当倾斜及“百千万”工程项目共安排150万元。2016年专项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补助云溪区河维费停征后水利设施维护支出。三是通过临港新区财政2012-2015年对永济垸水利投入3436.6万元,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云溪区城市防洪的资金压力。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岳政发〔2007〕18号)、《岳阳市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4号)精神,你区范围内水利建设基金全额上缴市财政。目前,由于有关防洪水利事权没有调整,财政预算级次不能调整,市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管理体制不能变更。在现行财政体制、征收政策不能变更的情况下,我们将尽可能做好投入倾斜工作,并在下一轮城区财政体制调整时统筹考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谢建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 0730—88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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