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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6〕61号C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

蔡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防癌筛查提升癌症早诊早治水平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财政资金保障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癌症早筛、早诊、早治是提高癌症防治水平、降低疾病负担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各级财政持续支持癌症防治工作,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渠道,支持开展妇女“两癌”检查、城市癌症早诊早治、农村上消化道癌早诊早治等项目。

  关于您提出将重点癌种筛查纳入财政专项预算,并对低保、特困、农村居民等群体实施免费筛查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国家《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明确提出,针对发病率高、筛查技术成熟的重点癌种,逐步扩大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范围,并重点在癌症高发地区和高风险人群中开展组织性筛查。癌症筛查涉及癌种较多,不同癌种筛查对象、年龄范围、技术路径、筛查周期和成本差异较大。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疾病谱、目标人群规模、筛查技术成熟度、成本效益以及后续诊断治疗能力等因素。因此,在现阶段财政承受能力下,直接将肺癌、胃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等多个癌种统一纳入市级财政免费筛查范围,并建立覆盖较大人群的长期财政投入机制,资金需求较大,尚不具备全面实施条件。

  同时,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要求,事业发展支出应根据本级财政可承受能力,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严格控制专项资金数量,新增工作任务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既有专项资金解决,一般不新设专项资金。

  当前市级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有限财力需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重点支出。综合现有癌症筛查政策体系和市级财政承受能力,现阶段不宜另行新设市级防癌筛查专项资金,也不宜建立面向全人群、多癌种的市级财政普遍免费筛查机制。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立足我市癌症疾病谱和重点人群实际,优先通过现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等资金渠道推进癌症早筛早诊早治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癌症防治项目和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春江;0730—8850195,13973028999

  160.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6〕61号C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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