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忠美、张朝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涉残财政预算资金拨付进度 保障涉残项目顺利推进的提案》(第2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扶残助残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财政部门作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等文件要求,把保障残疾人群体支出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顺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最大效益。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残联印发《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岳财发〔2024〕3号),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相关事项作出规定。文件明确:“每年6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一次性申报缴纳本年度残保金”,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每年1-5月无收入入库,6-11月收入入库;文件还明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管理,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收支预算,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履行年度预算审批程序后,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市、县(市)区残疾人联合会申报,按规定程序及时拨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优化资金支出结构
市财政在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同时,优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结构,协同市残联按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要求,严格对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使用范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2024年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支出5095.77万元,其中:残保金返还下级支出2143.19万元、税务征收手续费226.83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00万元、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2325.75万元;2024年实际支出合计4195.1万元。2025年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安排5501.62万元,其中:残保金返还下级支出2510.27万元、税务征收手续费292.8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00万元、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2298.46万元。
三、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2025年市财政局推行“预拨+清算”方式,根据市残联申报,对人员补贴等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实行“优先拨付”或预拨部分资金,目前,市财政已拨付残疾人托养教育、康复项目资金870.15万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拨付,不断提高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
衷心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朱炳丞;0730—8850195,13789018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