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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5〕57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

付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基金的监管,提高投资效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设立资金来源方面,2023年我市出台《岳阳市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岳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明确了岳阳财政、国资主体出资的基金,在设立时需一事一议,要将基金设立方案、投资建议、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报市基金办初审后,提交市基金委决策。

  在聚焦主导产业方面,加快推进岳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母基金)业务开展,母基金已于2025年7月完成备案登记,后续将围绕岳阳“1+3+X”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我市现代石化、科技创新等重点产业、重点需求,推进化工新材料天使基金(总规模2亿元)、三晖专项基金(总规模2亿元)等各项石化、科创产业子基金组建。积极对接省金芙蓉基金争取上级资源,推动总规模50亿元的湖南现代石化基金在我市设立,布局相关产业延链补链项目,通过产业基金纽带引进更多优质项目落地我市。同时,利用好现有基金资源,调整财金海耶尔基金投资方向为医药健康产业,由财金高产投公司(市财金集团子公司)、岳阳城发产业投资公司(市城投集团子公司)、鼎晟建投开发公司(岳阳县国企)、自贸投公司(城陵矶新港区国企)等岳阳国资主体与社会资本协同投资,支持我市医药健康行业发展。

  在强化基金监管方面,2024年成立市基金委和市基金办,出台《岳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岳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资金托管管理办法》《岳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设立管理办法》《岳阳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明确市基金委、市基金办组成人员、议事范围、监督管理,以及母基金、子基金考核评价、容错机制等内容,要求母基金管理机构或岳阳市国资出资主体须重视维护岳阳国有资产合法权益,进行投后管理和定期报告。

  在基金退出方面,基金设立方案中一般会明确出现重大违约、违法等情形时,可提前终止条款,进行基金退出。并且,对于财政、国资主体出资的基金,要求设立时需将基金设立方案报市基金办初审后,提交市基金委决策。同时,《岳阳市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了,在母基金投资机构作出有效投资决议之日起超过1年,未按照规定程序完成子基金募集、设立工作,或母基金出资资金拨付至子基金账户1年以上,子基金未开展实质性投资业务的,母基金有权无条件退出。

  后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机制,发挥好产业引导基金撬动作用,推动我市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发展,持续提升岳阳综合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带动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6日

  承办负责人:辛  兴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  锐,0730—8859655,15197021326

158.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对岳阳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58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5〕57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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