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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3〕23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次数

何阳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阳光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为全力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营商环境优化,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服务财政管理水平,相继出台《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岳财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岳财函〔2022〕42号)《关于开通市本级政府采购开评标现场视频监督系统的通知》(岳财函〔2022〕79号)等文件,使政府采购规模持续扩大、功能得到有效拓展和发挥。

  就建议中提到的政府采购政策宣传、电子化系统平台功能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完善采购制度、强化采购主体责任意识、推进平台建设与创新等建议,我们做出以下努力:

  一、逐步提升政府采购规模化宣传力度

一是推荐优秀做法。定期向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网推荐岳阳市政府采购领域先进案例;向湖南省财政厅报送电子卖场运用率高、采买率优的采购单位,并建议在省电子卖场网站首页重点推荐其优秀做法。二是宣传政采政策。在财政部官网、湖南省财政厅官网、政府采购信息网等省部级媒体发表关于推行采购意向公开、规范采购需求制度等文章,宣传政采政策。三是扩大推介途径。利用新媒体手段,在新湖南等新兴媒介,向社会及时推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企业纾困新动作。

  二、逐年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功能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系统模块。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交易面版增设针对中小微企业、福利性单位的勾选功能,对未勾选的项目,要求提供书面说明,切实为企业发展做出实际行动。同时,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履约验收、绩效评价、监督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全信息公开。二是优化电子卖场功能和监管模式。摸索常用功能模块,积极向省财政厅汇报,与政府采购运营单位沟通,使管理岗位权限、合同补录、异常公告、订单取消等功能得到改进,提升实操便利度。按照现有预算体系和管理需要原则,通过多部门联动,面对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全面清理开通以来的运行账号厘清账号,提升监管精准度,进一步压实主体监管责任,推动主管部门对管辖单位财务制度化、常态化管理。定期开展巡检,通过比照天猫、京东、苏宁自有商品同期价格比,针对成交价格偏离市场、成交商品描述不准确等问题,随机抽取交易商品。依照巡检结果,要求违规采购人,以追回差价、取消订单等方式进行整改。

  三、逐渐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化建设体系

  为强化功能政策,增强调控作用,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一方面,要求预算单位健全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对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基本要求、内控管理和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强调,要求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一方面,全方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对各预算单位及县市区信息公开内容作出明确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完整、准确、及时。另一方面,创新非标监管模式。运行市本级政府采购开评标现场监督系统,使政府采购开评标现场可具体化、成像化,将开评标要求的各项法规、政策,转化为监督系统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的行为约束。

  今后,我局将继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原则,依法依规发挥政府采购职能职责,不断优化理念和服务方式,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0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吴泽宇;0730—8850162,13975072588

193.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93号提案的答复 岳财字〔2023〕23号 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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