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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五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1〕30号B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

陶婷婷等6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 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做了如下工作:一是建立了高效的直达资金监控运行机制,实时监控全市直达资金情况,及时收集、分发、督办预警信息和督促类事项,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二是督促各市县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2021年上半年因降低费率,全市工伤保险为11454家参保单位减负3548万元。三是局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新设立“涉企政策专栏”,梳理汇总相关惠企涉企政策后,将集中在此专栏发布宣传。四是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制度,推进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对接共享,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功能。

对应提案中提出的第四大点的第三小点建议“深入探索企业税费的可降低空间”,一是根据《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4〕100号)第四条规定:“收费项目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权限审批管理收费项目。除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外,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省级以下(包括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均无权审批收费项目。”市级没有对行政性收费项目清理的权限,只能严格遵循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收费项目审批制度落实。二是减税降费政策的制定权属于中央,市级只有执行权,市财政现阶段做到坚持将收费目录清单、减税降费文件等收费政策,在岳阳非税网上常态化公开,推动中央、省各项收费政策及时落地,接受群众监督。

后续我局将继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保障财政直达资金及时到位,督促各县市区按省厅要求继续做好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基金阶段性降低保险费率工作,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在政府采购领域采取相应措施切实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承办负责人:谢  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许国兵;0730—885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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