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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0〕39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工作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时强调的“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近年来,我局按照《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建设,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

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规划实施方案》,方案实施范围为洞庭湖流域湖南部分,包括岳阳、益阳、常德3市和望城区,期限为2018-2025年,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总遵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水陆并重、河湖共治”、“空间管控、分区施策”等基本原则,扎实推进洞庭湖区域治理,有效保障洞庭湖区供水安全,加强生活、工业、农业水污染治理,系统保护和修复洞庭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切实守护好一湖清水。

二、根据湖南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在湘江、资水、沅水、澧水(以下简称“四水”)干流和重要的一、二级支流,以及其他流域面积在18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建立水质水量奖罚机制,鼓励上下游市州、区县政府之间签订协议,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我局根据市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安排和上述文件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调研,制订工作计划。与环保、水利、发改委等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收集完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相关资料,学习了解外地先进经验,召集相关部门座谈,征求部门意见。省里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文件出台后,认真研究洞庭湖、湘江岳阳段流域生态补偿政策。

二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做好前期准备。我们多次与省财政厅对接,了解省厅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相关文件制定的进展情况,寻求省厅对我市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和环境治理体系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同时我们到市环保、水务等部门进行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收集我市区域和流域相结合的补偿机制的相关资料及数据,我市适宜进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的流域名称、面积、涉及县区、污染情况、目前防治措施等情况,初步确定岳阳市湘江、华容河、新墙河、汨罗江等4条主要河流出入境考核断面作为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考核断面。

三是起草我市流域生态补偿文件。根据《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要求,草拟了《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政府出台正式文件。

四是拟定横向补偿协议。我局与长沙市财政局多次沟通联系,初步拟定了《湘江流域市州横向生态补偿保护协议》,目前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已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湘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印发了《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鼓励流经我市主要河流上下游的县市区签订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目前已有岳阳县、平江县、临湘市、汨罗市等县市区相互间签订了该协议,将有效保护洞庭湖流域河流的水质环境。

五是合理安排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我局在今年预算专项中已安排400万元用于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根据《岳阳市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协议的县市区奖励50万元。

五、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督促各级各部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纪委印发了《“洞庭清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我局主要任务是强化各县区对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资金保障情况的落实。目前,全市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1处(其中汨罗市4处,临湘市6处,华容县8处,岳阳县6处,平江县4处,湘阴县1处,云溪区1处,君山区1处),设计处理能力为5.44万吨/日,截止目前已投入运营的有21处(其中汨罗市1处,临湘市1处,华容县8处,岳阳县6处,平江县4处,云溪区1处,君山区1处),实际处理能力为2.84万吨/日,每年运营经费为2395万元。乡镇污水处理厂是控制污水排放、促进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最后一道关口,有效保证了出水水质达标排放,进一步提升了洞庭湖生态环境质量。

六、为进一步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湖南省政府下发了《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导退出实施方案》,岳阳市退出造纸企业共29家,省财政每年下达引导退出奖补资金0.9亿元,三年共计2.7亿,市本级财政已配套2437多万元用于引导退出奖补,造纸企业的引导退出将进一步控制污水源头,保护洞庭湖的生态环境。目前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已经开展了多项环境整治工作,我市本级每年投入到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经费就有近3000万元,洞庭湖生态环境较以前有了明显改善。

洞庭湖流域湖南部分包括岳阳、益阳、常德3市和望城区等范围,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覆盖面广,并涉及生环、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等多个部门,需跨地域、多部门、多层级的协调配合,达到您所提出的建议要求,非一朝一夕之功,非岳阳市一市之力所能及。我局将就您提出的“建立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建议,进一步与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接,逐步形成有关工作思路,力争能在省级牵头指导下建立洞庭湖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奖补机制,进一步提升洞庭湖水生态环境质量,守护好一江碧水。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洪建军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 ;0730—885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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