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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0〕49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周志宏等10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设立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心理健康既是健康要素,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近几年来,市财政局配合卫健部门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上一直都给予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19年市财政安排重大公共卫生及流浪精神病人等项目资金1032.3万元。除此之外,2019年和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还分别安排市妇联专项经费220万元、198万元,其中的部分资金可用于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经与市卫健委协商,2020年还拟在市本级卫生健康事业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精神病防控工作。上述经费安排,较好地保障了我市精神卫生疾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于您提出的设立公益性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问题,我们认为应由市卫健部门统筹我市的医疗资源,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资金应由卫健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在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强对精神卫生防治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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