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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0〕50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柳玲玲等4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在我市公共场所配备AED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医院外突发心源性猝死的应急救护已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支持医院外心源性猝死的应急救护工作责无旁贷。在应急救护相关经费保障方面,2019至2020年,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红十字会基金”40万元及“红十字会专项”7万元。2020年拟在市财政卫生健康事业费专项中,安排“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经费10万元,安排包括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经费3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拨付到市卫健委后,再由市卫健委和市红十字会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包括应急救护在内的相关卫生健康专项经费。上述经费安排,较好地保障了我市应急救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您提出的在公众场所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及应急救护知识普及与培训所需经费问题,我们认为,在目前的财政状况下,除市财政安排卫生健康事业费中的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和安排给市红十字会的相关专项资金应统筹使用以外,还应探索利用社会捐赠资金和商业运作等方式,积极实施AED配置及相关知识培训。

今后,我们将配合市卫健委积极向上争取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及培训专项资金,加强对应急救护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为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尽心出力。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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