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精神健康既是健康要素,也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必须加大防治力度,做到早干预、早发现、早治疗。近几年来,市财政局配合卫健部门在加强精神疾病防治工作上一直都给予了有力的资金保障。2019市财政安排重大公共卫生及流浪精神病人等项目资金1032.3万元。2020年,经与市卫健委协商,拟在市本级卫生健康事业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中安排部分资金专项用于精神疾病方面的防控工作,以保障了我市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硬件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劳动保障体系,统筹资金对重度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免费救治等问题,我们将建议卫健、医保、民政等部门根据相关政策,统筹我市的医疗资源,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相关资金由市卫健、医保、民政和医疗卫生机构在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今后,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卫健委向上级争取资金,加强对精神卫生防治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何 斌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5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