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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0〕59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民盟岳阳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我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好更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3〕2号)、《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湘政发〔2018〕3号)等文件,都极大推动了我省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根据政策进行了相应投入。扶持内容涵盖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农业企业品牌建设、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园)建设、农业产业集聚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林)场扶持、农业技术规程和标准制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产业融合县市区试点、产业融合强镇(含休闲农业)试点、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建设等内容。2019年,我市各级财政共投入资金14.6亿元。市级“三农”资金投入也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16年-2020年,投入从2016年3963万元增加至2020年5630万元,投入比例增加了42%。

对于您们提出的涉及市财政等方面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

1、关于财政支持偏少问题。今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农业产业化2233万元,其中180万元用于农业龙头企业扶持。2018年以来,市本级财政对农业产业化投入呈逐年上升趋势,从2018年的1600万元增加至2020年2233万元,增加753万元,增幅50.87%。近3年,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方向是特色小镇的创建等,也是向龙头企业倾斜,增加对农业产业化投入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与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是一致的。

2、关于增加预算安排问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规定: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不得在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新增安排支出、出台增支政策或立项建设项目。不得超越发展阶段和财政水平,盲目扩大支出政策保障范围或提高保障标准。当前,市财政在大规模减税降费和疫情影响等形势下,要加大支持力度,压力很大。

3、关于优化财政支持方式问题。通过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新设融资担保公司,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措施等,对相关农业产业发展予以倾斜。

围绕您提案提出的问题,市级财政将最大限度对农业龙头企业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尽力争取省及以上财政项目资金支持。做好统筹整合文章,配合市农业农村局主管部门做好相关政策推动工作,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方面的支持力度。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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