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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22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20〕64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7-21 浏览次数

陈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恢复生猪产能、保障猪肉供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对发展生猪生产非常重视。

一、政策要求: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措施》明确:“各级财政要针对产业发展、两场保护、疫情防控、冷链物流、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湖南省畜牧水产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实施意见》明确了相关补助标准和承担比例:“已建成县级或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或收集贮存转运中心的,病死畜禽均交由处理中心集中处理。补助标准为80元/头,中央和省财政承担60元/头,市县财政承担20元/头”。

二、项目和资金支持情况:2018年、2019年,上级分别投入7365.77万元、13694.21万元,市级分别投入275万元/年用于生猪产业发展、疫情防控、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支出。其中:产业发展2510万元、疫情防控4135.88万元、资源化利用10777万元、污染整治684万元、无害化处理3038.1万元、生猪调出奖励465万元。2020年市财政整合资金预算继续安排500万元用于生猪生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以下5个方面:1、加强疫情防控;2、组织技术推广与培训;3、奖励补助养殖基地建设;4、扶持奖励生猪良种工程建设;5、实施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创建等,对全市生猪生产发展实行奖励与扶持;

三、机制建设情况: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机制,市政府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8〕26号),明确“各县市区可根据财力情况,整合使用中央和省下达的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对无害化处理中心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扩大到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并将病死畜禽的清理、打捞、核查、举报奖励等工作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关于您提出的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议,市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优先保障生猪养殖发展相关项目资金的需求,同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单位,积极向上级财政争取政策支持、项目扶持和资金支持。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

承办负责人:彭  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任振华;0730—88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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