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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304号提案的答复(岳财字〔2018〕33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7-05 浏览次数

倪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小区配建园建设,逐步缓解城区幼儿“入园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解决“大班额”、“入学难”、“入园难”等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是民生所需,也是财政惠民的重中之重。在强化投入保障上,财政部门做到了“四个到位”:

一是整体投入安排到位。2017年,全市教育投入87.23亿元,其中财政投入72.21亿元。市本级教育投入16.57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2.36亿元。财政教育投入的重点为义务教育,达49.38亿元,占财政教育总投入的68%,其中本级投入3.76亿元,占总投入的30%;全市幼儿园财政投入2.3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0.19亿元,全市高中投入10.28亿元,其中市本级投入3.62亿元。

二是重点项目推进到位。为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解决幼儿“入园难”等问题,我市财政近几年来投入6000多万元,重点支持了市一幼儿园新建项目、市二幼儿园拆除重建项目、市三幼儿园及民院附小幼儿园的维修项目,极大缓解了城区幼儿“入园难”问题。

三是教师待遇保障到位。认真执行“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政策。近年来我市财政对全市在编教师实现了全额财政预算,教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十三个月”工资、年终绩效奖财政均做到了足额保障,整体高于公务员保障水平。

四是公用经费落实到位。坚决落实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政策,对所有公办幼儿园实行全额财政预算。同时,对困难家庭入园、贫困寄宿生均安排专项资金进行补助。

2016年,我省颁布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根据《条例》规定,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应遵循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财政部门会同教育、发改等部门,根据入学需求,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提出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科学安排预算,为教育投入提供资金保障;支持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者挪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产应当优先改建幼儿园或者置换资产用于教育,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我市在支持布局专项规划、建设计划和投资计划编制,明确了财政支持重点:一是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支持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推动各地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闲置的校舍,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形式,不断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的覆盖面;二是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积极发展办园新模式,鼓励品牌幼儿园以承办新园、托管薄弱园等形式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多层次、全方面满足入园需求。

同时,对照《条例》要求,明确了编制教育费附加预算和教育专项预算原则:一是统筹安排的原则。从严控制建设项目随意上马,对新建项目,我们与相关部门一起现场察看,共同研究,分轻重缓急,按财力情况有保有压。二是保障重点的原则。突出刚性支出、兼顾一般支出,保证政策性要求和部门正常运转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三是注重绩效的原则。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列入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建立事前监督、事中检查、事后问效的监管约束机制,做到预算有目标、执行有考核、绩效有评价,并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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