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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7〕11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

杨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的建议》收悉。我们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是各级政府改善民生、 树立形象的重要工作。市财政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将积极配合市药监局加强对县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情,积极作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016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食药局公用经费163万元,食品药品检测专项经费360万元;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市食药局公用经费205万元,食品药品检测专项经费400万元。这些都较好地保证了市级食药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区食药部门所属人员工资福利、宣传教育、抽样检测、执法检查等工作经费以及执法装备购置经费按财政体制由县区负责,市财政一般情况下只对困难地方酌情予以适当补助。我们将加大对县区食药经费财政保障情况的督查力度,要求各县区足额安排预算,保证食药监管工作所需。

由于市级财力有限,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很多,一时无法满足您所提出的要求,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市级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步加大食药监管经费的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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