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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8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7〕18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

李海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重视规范家庭教育活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家庭是儿童社会化、供养老人,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单位。教育任务虽然主要由学校承担,但家庭教育也是教育下一代的重要阵地,只有家庭与学校密切配合,统一教育影响,使青少年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市财政一直以来为家庭教育工作做好资金保障。在2017年共安排家庭教育方面专项共计89万元,其中未成年思想道德教育15万元,春雷学校50万元,创建家庭教育示范县专项10万元,美德少年评优6万元,文明家庭表彰8万元。今后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我市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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