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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7〕19号B类)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7-25 浏览次数

史向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岳阳市美术馆馆藏作品收藏经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美术馆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与市群艺馆分账核算。根据美术馆工作需要,我们从2017年起对美术馆实行预算单列。除全额安排市美术馆预算外(50.72万元),每年还在市本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该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12.5万元。

随着新美术馆建设落成,将会统筹考虑安排市美术馆相应馆藏作品收藏经费。今后,市财政也会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来支持美术馆的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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