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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6〕16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7-14 浏览次数

刘水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铁山水资源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从多方面采取措施,不断加强铁山水源保护与库区民生保障工作。一是注重制度建设。2004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铁山水资源保护的决议》。2012年制定了《岳阳市铁山水资源生态保护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铁山饮用水水源保护与库区民生保障的意见》。二是建立保护机制。先后成立了岳阳市铁山水资源保护执法大队和岳阳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依法开展“两保”工作。三是加大投入力度。2013年以来,市级财政从多方面投入铁山水资源“两保”专项资金12681.5万元,其中生态公益林补偿、安居工程、特困救助、大病救助等库区民生保障支出3603.7万元,水资源保护项目支出9077.8万元。岳阳县70%以上扶贫项目资金和市级扶贫点安排在铁山库区,将库区低保覆盖面由3.5%扩大到5%,二次移民后扶补助全部安排在铁山库区,在库区实施居民集中安置点建设投入资金1745万元。在近年来的三次自然灾害中,岳阳县财政共投入1.26亿元支持库区灾后重建。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市铁山水资源生态保护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严格按照市人大审议通过的专项预算执行,实施项目预决算评审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监管制、政府采购制、国库集中支付制、绩效评价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2015年市财政局对铁山库区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开展了现场绩效评价试点。2015年岳阳县公用事业公司具体承办库区1455户“四池净化”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岳阳县政府办《关于铁山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县府阅〔2015〕44号)要求组织实施,通过监测数据显示,居民生活污水通过“四池净化”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达到了预期处理效果。

对于您关于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建议,我们将通过进一步优化制度、细化管理、公开公示、加强专项检查等措施逐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依规依程序管好用好每一笔钱,确保铁山水资源“两保”专项资金投在实处、用在明处、见到好处。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谢建华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 0730—885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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