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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16〕5号A类)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7-14 浏览次数

庞域建代表:

您关于《将君山交警罚没收入部分返还支持君山交通安全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君山区委、区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开拓进取,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和城市建设,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市财政从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安排、资金调度等方面大力支持君山区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但按照市区两级财政体制,君山交警大队属市本级预算单位,其收入全部上缴市级财政,支出由市级财政全额负担。据统计,2013年至2015年三年,君山交警大队共收缴罚没收入469.6万元,财政共安排支出1106.8万元,剔除罚没收入后市级财政从财力中共安排支出637.2万元,平均每年212.4万元,基于上述原因,市级财政无法将君山交警罚没收入部分返还给君出区用于君山交通安全建设,敬请谅解!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方新群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彭斌 0730—885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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