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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

徐亚平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6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定点维修、公务车定点保险以及各机关单位办公场地保洁、保安、日常维修等后勤服务工作实行了政府采购,以政府统一购买的形式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相关服务。今年,根据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湖南省财政厅2014年5月召开的政府购买服务专题视频会议的统一部署,我市又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计划在保障性住房后续服务、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以及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三个方面进行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目前,市财政局已联合市房产局、市残联分别出台了《2015年岳阳市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服务试点方案》、《岳阳市政府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试点方案》,市本级政府购买保障性住房后续服务的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政府购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以及部分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相关试点工作也正在落实中。待上述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和经验后,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结合岳阳实际拟制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感谢你们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领衔代表将办理结果转告附议者,以便附议者了解情况。

岳阳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岳阳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珊明,0730-8845712

抄送:市政府办,市人大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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