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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

卢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公交事业财政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公交与人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关系社会民生、和谐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市委、市政府历来对于事关民生的公共交通事业发展非常重视,2008年市政府办就出台了《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08〕10号),“公交优先”已经上升为城市发展战略。2013年第19次市长办公会议再次明确了相关支持举措,将原有的新车购置补贴由每台车固定4万元每台提高到购车款的25%。在支持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仅郭镇新公交基地建设一项,政府就明确了花板桥停车场拍卖的土地纯收益全额安排该公司用于配套场站建设(花板桥35亩土地预计拍卖纯收益不低于5000万元)。

此外,2008年至2014年的七年间市财政共安排了市公交公司购车补贴、场站建设补助和票价补贴等公共交通补助资金9047万元,每年的公交补助预算数也从2008年的380万增加到2015年的2555万元,年均增长率约为31%左右。市财政还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还为市公汽公司争取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3642万元。正是由于有了公交事业补贴资金的投入,市公交总公司财务压力得以减轻,岳阳公交事业得以持续稳定发展。

在加大对公交财政支持力度方面,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公交优先战略”给予积极支持,希望能够为岳阳公交事业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岳阳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春江,0730—8850177

抄送:市政府办,市人大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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