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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财政局对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财政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11-26 浏览次数

戴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岳阳市血液核酸检测工作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的建议》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市中心血站是差额预算拨款单位,其主要收入来源是血液出售收入以及各级财政安排的有关血液采集、检测、储运等方面的专项补助;其事业支出主要为血液采供、检测中所发生的有关人工工资、物料消耗,其中也包括了血液核酸检测的有关费用。

市财政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其血液出售收入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对其核定征收成本(即事业支出)。您所提到的血液核酸检测工作经费包涵在其血液收入的征收成本中,不宜作为固定的专项经费来安排。当然,我们也会依据您的建议,在以后年度逐步提高该单位血液收入的成本返还。近年来,我市财政对市中心血站的投入也不断加大,如:2014年、2015年根据单位经费缺口情况,另行安排采供血设备购置资金各70万元。

由于市级财力有限,加之亟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很多,因此,市财政暂时无法全部满足各类对象的要求,只能分步实施,逐年改善,希望您能理解市财政的困难!随着财力的增长,市财政将按照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市中心血站的投入。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5年7月28日

联系单位:岳阳市财政局社保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 涛,0730-8850195

抄送:市政府办,市人大联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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