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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6〕57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

刘利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岳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财政资金保障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建设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是推动我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近几年来,市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工作部署,结合试验区建设任务和市级财力状况,持续对中医药发展进行资金投入。其中:2022年、2023年、2024年每年安排中医药专项资金180万元,2025年由于零基预算有关要求,并未安排相关资金。

  2026年,针对您提出“建立持续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每年统筹安排财政专项经费,逐年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的建议,我们安排资金260万元用于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创建工作,重点用于市中医研究所建设、科研创新课题、中医药文化宣传、人才培养等项目,有力保障了试验区建设任务有序推进。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立足财政职能,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有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在防范财政运行风险、确保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投入。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春江;0730—8850195,13973028999

  250.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会六次会议第250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6〕57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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