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适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全覆盖的建议》(第01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涉及财政资金保障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儿童口腔健康是儿童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适龄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对于预防儿童龋病、提升儿童口腔健康水平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市级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有限财力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关于您提出的“建立市级承担主要补助、区县配套工作经费的机制,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区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当前,市级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较大,财政资金需优先用于基本民生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事项。目前,市级财政未安排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专项资金,也不具备新增安排专项资金的财力条件。
同时,根据湖南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有关要求,预算安排全面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坚持“先定事、后定钱”,根据轻重缓急和财政承受能力统筹安排支出;事业发展支出坚持量入为出,严格控制新增专项资金,新增工作任务所需资金原则上通过既有专项资金统筹解决,一般不新设专项资金。基于上述情况,在国家、省未出台新的明确支持政策并明确市级财政支出责任的情况下,市级财政原则上不新增设立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专项资金,不建立市级财政固定补助或市、县固定比例分担机制。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卫生健康部门,在现有政策和资金框架内,加强相关资金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省级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通过现有资金渠道统筹推进儿童口腔健康宣传教育、疾病预防和综合干预等工作。今后,如国家、省出台明确支持政策并明确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市财政将按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和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8月22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春江;0730—8850195,13973028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