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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6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6〕42号A1号)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浏览次数

晏红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工作,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县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护,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实施“五百工程”建设“和美乡村”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3〕13号)要求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我市将健全乡村公共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任务,着力破解重建轻管、资金不足、管护薄弱等突出问题。

  近年来,各级财政持续加大投入支持力度,中央、省级财政通过农村公路养护、高标准农田、农村水利、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衔接等项目,安排我市相关资金用于乡村公共设施建设与管护,且年度投入规模逐年增加。市本级财政近三年通过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安排和美乡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等专项资金2804万元,重点支持全市建设和美乡村试点村,国家改厕试点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

  后阶段,我们将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健全管护资金保障机制,优化资金统筹使用,整合各类涉农资金,重点向乡村公共设施管护倾斜,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强化全流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助力构建部门协同、群众参与、智能高效的管护体系,全面提升乡村公共设施管护水平。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6年7月25日

  承办负责人:袁本德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翁体全;0730—8850146,18975058889

  163.对岳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 16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6〕42号A1号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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