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景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生态补偿新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并从多个方面不断加大支持力度。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岳阳市成立了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强化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坚决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的政治责任,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同时市政府成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研究解决重大疑难、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
二是不断完善补偿政策。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岳阳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岳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案》《岳阳市水环境质量奖惩办法》等生态保护补偿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形成了涵盖各县市区、单位及个人的生态保护奖惩机制,初步构建了符合我市市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2025年,岳阳市人民政府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续签为期两年的湘江流域市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将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作为补偿基准,省生态环境厅按月考核,省财政厅按月核算、按年结算,按每月80万元的标准兑现生态补偿金。
三是规范落实生态补偿。近年来,我市已规范建立湘江、新墙河、汨罗江三条主要河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22年至2024年分别兑现结算相关县市区水环境质量考核资金1360万元、3045万元和2745万元,专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项目。2023年市县财政整合各类专项资金7370万元用于落实退捕渔民补偿、解决其住房保障和就业养老保险等,市本级财政安排拨付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经费2180万元,确保了捕捞权证书收回、渔民退捕、渔船回收拆解等三项任务完成率100%。2023年我市兑现专项资金2234.03万元,对市级相关单位、君山区、湘阴县、华容县、岳阳县等区域欧美黑杨进行全面清理补偿。
您提出的“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补偿标准、加大财政投入与创新融资方式、完善长效机制”等建议,我们将协同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并积极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中央和省里加大对岳阳生态环保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
感谢您对岳阳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26日
承办负责人:彭 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7,1307712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