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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5〕42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

陈凤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班主任权益保障的建议》收悉。班主任作为学生成长的“人生导师”,承担着思想引领、班级管理、家校协同等多重职责,其工作强度大且责任重大。加强中小学班主任权益保障是稳定教师队伍、提升育人质量的关键举措。这不仅关乎教师个人职业发展,更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保障。结合财政职能和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是绩效工资倾斜。在现有绩效工资政策框架下,允许将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的一半计入基本工作量,并通过奖励性绩效部分进行调剂,间接提高班主任待遇。按照《关于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平衡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学校班主任津贴标准。经对接教育部门,其计划开展对班主任津贴政策调研,配合相关部门,推动班主任津贴政策出台。

  二是动态调整教师待遇。坚持同步动态调整原则,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均由财政全额预算。全面落实乡镇工作补贴、边远地区补贴、乡村教育人才津贴、五险一金、教师体检等各项政策性待遇。

  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关键是要把政策落到实处。市财政将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落实中小学班主任权益保障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并督促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从而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班主任薪酬待遇。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孙  欣;0730—8850178,1867300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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