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美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农村学校空调使用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建议中提到的农村学校教室、宿舍空调如同摆设,无力承担电费的问题,我们认为目前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可充分覆盖,但也可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从而确保空调的正常使用。针对您的建议:
根据中央要求,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调整为年生均小学720元、初中940元。根据《中共岳阳市委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工作的意见》(岳发〔2020〕9号)精神,其中在“加实加大教育投入”这一工作项目中对各县市区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即从2021年春季学期开始,连续三年,每年将全市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提高100元。截至今年,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各在2021年的国家标准上提高了300元,即小学950元/生/年、初中1150元/生/年。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再提高寄宿生年生均400元公用经费。理论上农村寄宿制义务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可达小学1350元/生/年、初中1550元/生/年。
一般来说,农村学校属于公办学校,电费单价约为0.59元/度。以一台3P空调每天开8小时测算一个月(剔除周末)电费约141.6元。实际费用会因空调功率、使用时长、电价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基本一个月一台空调电费150元左右。学校空调电费属于公用经费范畴以内,按照以一个班45个学生,每年空调开六个月测算,预计每生成本为(150元*6)/45=20元。目前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已可充分覆盖,关键在于学校优化公用经费内部分配使用结构,优先保障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空调用电需要。
对于您提出的多渠道筹措资金,我们认为可以鼓励学校发动爱心企业、校友的力量对学校进行捐赠,借助多方力量筹措资金,但不建议从家长一方募集资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孙 欣;0730—8850178,18673008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