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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39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萧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全市文艺协会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文化事业以及文艺协会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将全市文艺协会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建议,我们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讨论。政策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财政预算主要保障的是与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明确规定,对原有财政预算支持的地方行业协会商会至2017年逐步取消安排财政预算,同时也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发展。支持方面,目前,岳阳市本级由市文联归口管理的文艺类协会共16个,近几年来,市财政每年安排市文联经费48万元,由市文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文艺类协会参与文艺作品创作等活动。据了解,各县(市)区文艺协会按属地原则,由县(市)区财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相应安排了一定经费进行补助。

  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各级财政部门需要优先保障“三保”等刚性支出。您提出的市财政安排各县市区25-30万经费支持协会开展活动要求,即与现行的政策相冲突,也超出了市本级财政承受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文化事业的发展需求,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努力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源投入。同时,我们也将配合市文联,与包括您在内的各文艺协会团体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我市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9日

  承办负责人:谢  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孙  欣;0730—8850178,18673008833

  225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5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4〕39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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