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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31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浏览次数

  邹立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君山区公交给予政策性支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推动全省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2〕63号)精神,大力创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和国家级公交都市,不断发展“文明公交”“绿色公交”“智慧公交”。2023年,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相继印发《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市公交集团运营服务质量和内部改革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岳阳市城市公交成本规制改革。二是及时下达相关转移支付资金。2023年度下达各县区公共交通运营转移支付资金2342.66万元。三是规范拨付公交成本规制补贴。岳阳市主城区公交成本规制改革按照属地管理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公交成本规制补贴市与区分担比例为7:3,各区财政分担额度依照属地公交线路运营里程确定,2023年市财政拨付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补贴9659.55万元,岳阳楼区、经开区、临港新区、南湖新区和云溪区负担4196万元。

  您提出的“将君山区公交纳入市区统一规划、统一运营,享受市里相关补贴”的建议,经与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商量,君山区公交暂不具备纳入市区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的条件,并且目前君山区税收等收入没有纳入市与区分享管理体制,根据城市公交成本规制补贴“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君山区的公交成本规制补贴应由君山区财政负担。后续,我们将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全力推动君山区公交成本规制改革,确保君山区公交稳定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日

  承办负责人:彭  彬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汪自为;0730—8850177,13077121290

  123 对岳阳市第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 岳财字〔2024〕31号A1类 同意公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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