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岳阳市智能装备产业竞争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现行财政支持政策情况
近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持续发力,全面落实“稳增长二十条”措施和打造国家智能装备产业若干财政支持政策措施,2023年统筹市级产业发展、人才科技相关专项资金,安排拨付支持打造“三个高地”相关项目资金合计17832.1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推进智能装备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您提出“加大对智能装备企业的研发活动扶持力度和对外招聘的人才,给予人才住房补贴等政策扶持”的建议,也是市财政重点关注和支持的工作。
首先,对企业研发活动扶持,国家、省、市均有奖补政策。一是国家。企业研发投入享受税前加计扣除。二是省级。《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湘财教〔2023〕12号)规定“奖补标准。依据企业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分类给予补助。(1)对列入省重点高新技术领域或奖补年度核定实施《先进制造业关键配套产品工程化攻关清单》内产品研发的企业,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12%给予补助;其他企业按其较上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增量部分的8%给予补助。(2)满足建有国家级研发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智能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汇算清缴地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汇算清缴地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条件之一的单家企业补助额不超过1000万元,其他企业单家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3)经核定补助额不足20万元的,省财政不予以补助。三是市级。《岳阳市强化科技动力支撑若干措施》(岳政办发(2022)32号)规定“对企业上一年度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结合企业研发投放强度、研发费用增量、综合经济贡献等情况,按一定比例给予财政奖补,年度最高奖补50万元。”
其次,对外招聘的人才也有政策扶持。市级人才新政45条规定:一是对从市外新引进来我市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的生活补贴。二是对企业新晋的高级技师、技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晋级补贴。至于个人所得税不能返还的问题解释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会监督相关政策之规定,严禁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严禁实施与企业缴纳税收挂钩的返还政策等。
二、下步工作举措
财政部门将立足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协同市组织、工信、科技部门重点从提升智能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聚力增效。
1.精准施策加大财政投入。立足财政职能,通过预算安排、整合专项、争资争项等多渠道,为各项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落实支持智能装备产业发展财政政策,保证政策落实落细。
2.协同部门完善产业化项目配套政策措施。配合市工信、科技等相关部门,针对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智能装备产业投资项目,进一步加强政策研究,完善项目配套支持政策措施。
3.积极帮助企业争资争项。对智能装备企业提质升级改造项目,符合市级政策奖补条件的,本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予以优先安排保障;符合上级政策奖补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协同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储备、包装和申报项目,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性项目资金。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14日
承办负责人:陆敏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 文;0730—8850150,1378605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