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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47号A1类)

来源:岳阳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浏览次数

  方赛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市级文化遗产保护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岳阳市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正如您在报告中提及的,岳阳市作为全国第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市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1670处,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非遗方面,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92项,市级项目47项。代表性传承人73人,其中市级62人。这些宝贵的文化资源,都是我市延续地域特色,保存历史记忆的珍贵载体。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都非常重视,财政部门也积极克服困难,全力支持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加大了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资金保障力度。一是市政府设立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并出台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年计划安排历史文化名城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二是安排文物日常维护保养资金300万元和文物勘探费240万元,用于相关文物及文化遗产的保养维护。

  二、加强了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基础设施和安全维护。“十二五”以来,全市文物部门争取文物保护资金专项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累计超过10亿元,对多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保护修缮和消防、安防、防雷等安全防护,并对部分场馆进行了提质升级改造和环境整治,对重要的馆藏文物进行了预防性保护。目前,岳阳市级(含市级)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相关保护、管理规划编制完成率达 90%以上,全市文物及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逐步走上了良性循环的轨道。

  三、争取了上级资金和项目支持。由于市县区地方财力较为有限,在文物保护方面中央和省相对支持较多,财政部门在每年的项目申报上都主动对接文物主管部门,熟悉政策、找准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截止到目前,2024年共争取到中央和省文物保养维护上级专项资金3675万元,其中:市本级1560万元,县市区2115万元。协助申报了岳阳文庙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巴陵戏传承研究院设备更新项目、汨罗江端午文化保护与传承项目等。这些上级资金,不仅推动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较大缓解了地方财政压力。

  四、加强属地管理和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责任。市级文物主要分布在县市区,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承担保护管理责任。下一步,我们将配合市文物保护部门,对接相关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对辖区文物的保护力度。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文化遗产保护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也会持续发挥财政职能,相信在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关注共同努力下,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取得更大更长远进步。

  岳阳市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谢  卿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孙  欣;0730—8850178,18673008833

  041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岳财字〔2024〕47号A1类 同意公开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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